文昌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文昌市位海南省东北部,地处东经108°21′至111°03′,北纬19°20′至20°10′之间。东、南、北三面临海,海岸线长206.7公里,西部与琼山市、定安县毗邻,西南部与琼海市接壤。文昌市在西汉时建紫贝县,唐贞观元年(公元627年)改文昌县,历经2000多年,1995年撤县建市。是海南省乃至全国有名的文化之乡、华侨之乡和将军县,是被世界誉为东方奇迹—-宋氏三姐妹的故乡。文昌历史悠久,从公元前110年,即汉武帝元封元年,至今已有二千一百多年的历史。古称紫贝县,尔后三易其名。在公元627年,才改为文昌县,意为[偃武修文]。公元一九九五年,撤县建市,改名文昌市。文昌市人杰地灵,名人辈出。在明朝就出了与丘浚,海瑞齐名,并称”一鼎三足”的良史刑宥。近、现代史上更是群星灿烂,涌现出共产党大将张云逸、国民党将领陈策等。文昌市地处热带北缘沿海地带,属热带季风岛屿型,具有热带和亚热带气候特点。四季常春,夏天酷暑,冬有阵寒,雨量充足,气候温和。年平均温度为24°C。常年降雨量1799.4mm。景观:七曲山大庙、古蜀道、相如读书台,三堆墓,御马岗,演兵坝,五丁遗剑泉,孝子碑,上亭铺,演武铺.